容器、中型集装箱及便携罐制造和试验要求(十二)
6.1.5.1.11 救助容器
救助容器(见1.2.1)必须根据拟用于运输固体或内容器的II 类包装容器所适用的规定进行试验和作标记,以下情况除外:
(a) 进行试验时所用的试验物质必须是水,容器中所装的水不得少于其最大容量的98%。允许使用添加物,如铅粒袋,以达到所要求的总包件重量,只要它们放的位置不会影响试验结果。或者,在进行跌落试验时,跌落高度可按照6.1.5.3.4(b)予以改变;
(b) 此外,容器必须已成功地经受30 千帕的密封性试验,并且这一试验的结果反映在6.1.5.7 所要求的试验报告中;和
(c) 容器必须标有6.1.2.4 中所述的字母“T”。
6.1.5.2 容器的试验准备工作
6.1.5.2.1 对准备好供运输的容器,其中包括组合容器所使用的内容器,必须进行试验。内贮器或单贮器,或袋以外的容器,所装入的液体不得低于其最大容量的98%,所装入的固体不得低于其最大容量的95%。袋应装至其最大使用重量。就组合容器而言,如内容器将装运液体和固体,则需对液体和固体内装物分别作试验。将装入容器运输的物质或物品,可以其他物质或物品代替,除非这样做会使试验结果成为无效。就固体而言,当使用另一种物质代替时,该物质必须与待运物质具有相同的物理特性(重量、颗粒大小等)。允许使用添加物,如铅粒包,以达到要求的包件总重量,只要它们放的位置不会影响试验结果。
6.1.5.2.2 对装液体的容器进行跌落试验时,如使用其他物质代替,该物质必须有与待运物质相似的相对密度和粘度。水也可以用于进行6.1.5.3.5 条件下的液体跌落试验。
6.1.5.2.3 纸和纤维板容器必须在控制温度和相对湿度的环境下至少放置24 小时。有以下三种办法,必须选择其一。温度23 ± 2℃和相对湿度50% ± 2%是最好的环境。另外两种办法是:温度20 ± 2℃和相对湿度65% ± 2%或温度27 ± 2℃和相对湿度65% ± 2%。
注:平均值必须在这些限值内,短期波动和测量局限可能会使个别相对湿度量度有 ± 5%的变化,但不会对试验结果的复验性有重大影响。
6.1.5.2.4 天然木制的塞式琵琶桶在试验之前,必须装满水放置至少24 小时。
6.1.5.2.5 必须采取额外措施,确定制造拟用于装液体的塑料桶、塑料罐和塑料复合容器所使用的塑料符合6.1.1.2、6.1.4.8.1 和6.1.4.8.3 的要求。例如,可以这样做:先对贮器或容器样品在一段很长的时间中,例如6 个月,进行一次初步试验,在这段期间,样品中必须始终装满所要装的物质。之后,再对样品进行6.1.5.3、6.1.5.4、6.1.5.5 和6.1.5.6 所列的适用试验。如果所装的物质可能使塑料桶或罐产生应力裂纹或弱化,则必须在装满该物质、或另一种已知对该种塑料至少具有同样严重应力裂纹作用的物质的样品上面放置一个荷重,此荷重相当于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堆放在样品上的相同数量包件的总重量。堆垛包括试验样品在内的最小高度,是3 米。
6.1.5.3 跌落试验
6.1.5.3.1 试验样品数量(每种设计型号和每个制造厂)和跌落方向除了平面着地的跌落之外,重心必须位于撞击点的垂直上方。
在特定的跌落试验可能有不止一个方向的情况下,必须采用最有可能导致容器通不过试验的那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