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设备控制程序
1. 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符合公司产品生产经营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法规,以指引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检验设备控制活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进行检测计量器具等检验设备的控制。
3. 权责:
3.1品管部:负责对检验设备配置、发放、保存、记录的管理,及检验设备检定校准的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设备的保管、维护和协助管理。
4. 名词定义:(无)
5. 作业程序:
5.1检验设备的配置:
根据各检验设备规程的要求及所需检验任务或产品的准确度、精密度,由品管部填写“申购单”,交采购部采购。具体参照《采购控制程序》。
5.2检验设备采购的控制:检验设备必须是经资格机关授权制造的。
5.3检验设备的管理。
5.3.1采购回来的检验设备交品管部验收,且登记于“检验器具清单”上。
5.3.2品管部对检验设备进行编号,并通知使用部门主管领取及办理领用手续。
5.3.3品管部对未发放的检验设备进行防护保存,保持其检定合格状态。
5.3.4对已发放的检验设备当发现检验设备有失效可能时,均应及时报告品管部,由品管部对其进行内校或送外校,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反之则执行报废。(注:内校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5.3.5检验设备的报废。由器具(设备)使用部门的主管填写“检验器具报废申请”,报品管部测试查验,必要时将申请送资格机关检定,获准报废的器具(设备),经总经理签名确认后立即销帐。
5.3.6使用者损坏或遗失器具时,必须立即书面汇报使用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品管部办理换领或折价赔偿或销帐等手续。
5.4检验设备的检定:
5.4.1检验设备检定计划周期为一年,品管部制定“年度校正计划”,公司内的测量器具由品管部发“校正通知书”至有关使用部门,须将送检之器具收回,统一交送符合国家/国际标准的检测单位校验。
5.4.2周期检定中发现不合格的器具(设备)时,必须将其情况记录于“检验器具清单”,并填写“检验器具报废申请”经总经理签名确认后办理报废手续。在校正合格器具上贴校正合格标贴,注明校正日期。并由品管经理签批。
5.4.3 检验设备的使用人员须按适当的使用方法与保养知识进行培训。
5.4.4检验设备的档案资料由品管部负责保存。
6. 参考文件:《采购控制程序》
7. 记录: 保存地点 保存时间 附件序号
7.1 申购单 (FM-PCM-01/A0) 使用部门 一个月 附件一
7.2检验器具清单(FM-QA-14/A0) 品管部 一年 附件二
7.3检验器具报废申请 (FM-QA-15/A0)品管部 一年 附件三
7.4年度校正计划(FM-QA-16/A0) 品管部 一年 附件四
7.5校正通知书(FM-QA-17/A0) 品管部 一年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