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质量事故责任界定
生产部质量责任界定
1.0目的﹕为加强生产内部之品质管理﹐将质量事故责任细化﹐使生产每位人员均要对相关岗位之质量事故予以承担相应责任﹐特制定下列条例。
2.0对象﹕生产部所有成员﹑组长﹑领班﹑厂长﹑经理。
3.0范围﹕生产部全体人员。
4.0工作程序﹕
4.1质量事故程度级别划分﹕
a.轻微b.较严重c.严重d.特别严重
4.2相应事故承担级别分类﹕
a.轻微~~~由负责人直接承担责任。(并直接影响本工段所有人员之奖金质量分评定)
b.较严重~~~由当事人﹑当事人工段组长承担责任。(并直接影响本工段所有人员之奖金质量分评定)
c.严重~~~由当事人﹑当事人工段组长﹑领班承担责任。(并直接影响本工段所有人员之奖金质量分评定)
d.特别严重~~~当事人﹑当事人工段组长﹑领班﹑当班厂长承担责任。(并直接影响本工段所有人员之奖金质量分评定)
4.3各级别处罚﹕
a.属轻微的事故~~~对当事人处以10元/次的罚款﹐并培训教育。
b.属较严重的事故~~~A项对当事人予以辞退﹔组长降级﹑B.C.D.E项对当事人及组长处以20元/次的罚款。
c.属严重~~~A项对当事人予以辞退﹔组长﹑领班予以降级﹐并处以50元/次罚款﹔B.C.D.E项对当事人及组长﹑领班处以50元/次的罚款。
d.属特别严重~~~A项对当事人予以辞退﹔组长﹑领班予以降级﹐并处以100元/次罚款﹔对厂长要处以100元/次的罚款。B.C.D.E项对当事人及组长﹑领班及厂长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e.对给公司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的事故﹐要追究生产经理的责任。
注﹕对屡教不改﹐重复发生类似的质量问题﹐要考虑辞退管理人员:
属轻微的﹐如在3个月内重复2次以上﹐员工辞退﹐组长降级。
属较严重以上的事故﹐A项如两2个月内重复发生2次以上的﹐当事人及组长辞退﹐领班降级并罚款50元。B﹑C﹑D﹑E项3个月内重复发生2次以上的﹐当事人辞退﹔组长领班降级﹐如4个月重复发生3次厂长也要降级。
5.0类别对比表﹕不论退货﹑投诉和现场事故﹐以数量为区分。
级别分类 |
轻微 |
较严重 |
严重 |
特别严重 | |
A |
10pcs以下 |
11~~50pcs |
51pcs以上 | ||
B |
错误性事故(尺寸错﹑印刷错﹑啤错)导致报废补码的。 |
100pcs以下 |
101—500pcs |
501pcs以上 | |
C |
错误性事故(尺寸错﹑印刷错﹑啤错)未导致报废的﹐可返工利用。 |
100pcs以下 |
101—500pcs |
501—1500pcs |
1501pcs以上 |
D |
超出质量标准的产品(纸碎处于机图﹑字母上无法改箱﹑开槽走位超标准﹑脱坑严重﹑色差等)导致报废的。 |
100pcs以下 |
101—500pcs |
501~~1000pcs |
1001pcs以上 |
E |
超出质量标准的产品(纸碎处于机图﹑字母上﹑开槽走位超标准﹑脱坑严重﹑色差等)未导致报废﹐可返工利用。 |
200pcs以下 |
201~~800pcs |
801~~1500pcs |
1501pcs以上 |
6.0记录表格﹕以处罚通告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