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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品管理程序
1.目的
保证化学危险品在使用、贮存中的安全及可靠,预防因化学危险品泄漏和起火等引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的活动、产品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制《化学危险品一览表》和《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数据(MSDS)》。
3.2. 仓库保管员负责化学危险品仓库的日常检查,并作好记录。
3.3. 使用人员按《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数据(MSDS)》的要求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
4.作业程序
4.1 定义
化学危险品:物理、化学性质活泼、容易发生反应,造成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的化学物质。
4.2 化学危险品的界定
4.2.1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厂的化学危险品进行界定,编制《化学危险品一览表》和《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数据(MSDS)》,此类数据经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至相关部门及人员。
4.2.2当化学危险品种类有变化时,当事部门应及时上报,管理者代表应及时组织更新《化学危险品一览表》和《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数据(MSDS)》。
4.3化学危险品的采购
4.3.1 在采购时应按生产计划量采购,定量库存按《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安全使用规定》执行。
4.3.2 应要求化学危险品供货商提供其化学危险品的安全技术数据。
4.3.3采购部门应要求化学危险品供货商提供符合运输和装卸安全的服务。
4.4 化学危险品的贮存
4.4.1化学危险品贮存于专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并由有资格的专业人员保管。
4.4.2化学危险品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
4.4.3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4.4.4 化学危险品仓库内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4.4.5 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按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4.4.6有温度、湿度或其他贮存条件的化学危险品必须按要求的温度、湿度及其他贮存条件进行贮存,并要严格监控贮存环境。
4.5 化学危险品的标识
4.5.1化学危险品仓库门口悬挂“化学危险品仓库”标识。
4.5.2化学危险品临时存放点应有“化学危险品”标识。
4.5.3每类化学危险品都必须标识,悬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4.6 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4.6.1化学危险品使用人员必须经适当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熟悉相应的MSDS。
4.6.2化学危险品尽可能当天需使用多少领用多少,对一些危险性、毒性较小的可一次领用一周的量,当天未用完的应在车间或使用场所设置专门区域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6.3所有使用的化学危险品需转换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贴安全标签。
4.6.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以前,不得更换或销毁原安全标志。
4.7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检查
4.7.1 安全员每天下班前对仓库巡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录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巡查记录表》上。
a)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
● 消防设施是否正常;
● 化学危险品有无异常状态(如明显鼓出、裂开、无盖等);
● 有无泼出的化学品残渣;
● 标识是否残缺不清;
● 废弃物堆放情况(有无乱放或混放);
● 仓库温度是否超过MSDS规定的相应温度;
● 仓库内的通风情况。
b)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向部门主管报告,对严重问题应将情况和处理结果报环境管理者代表,在必要时可请求协助或启动《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7.2管理者代表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厂化学危险品管理情况的检查。
a)检查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
● 采购
● 贮存
● 标识
● 使用
b)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相应部门/人员及时整改,并在必要时启动《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8 当化学危险品发生突发事故时,按《潜在环境事故控制程序》执行。
4.9 报废、过期的化学危险品及包装盒/罐的处理依《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执行。
5.0相关文件
5.1 潜在环境事故控制程序 OP41
5.2 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 OP35
5.3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OP31
5.4 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安全使用规定 WI-AD-007
6.0相关记录
6.1 化学危险品一览表 RE-OP36-01
6.2 化学危险品仓库巡查记录表 RE-OP36-02
6.3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数据(MSDS) RE-OP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