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规范
一、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1、基建工程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基建工程的管理(图纸设计、工程预算、合同签订、现场管理、工程验收、款项决算等)。
2、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必须以国家颁发的最新标准、规定和设计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
3、设计图纸和文件、施工方案和措施应按技术管理权限经过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4、工程预算,应根据施工图纸,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定额或其它文件、规范
规定及公司对工期、质量的要求和市场实际,由双方协商,合理确定预算价。工程预算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方可交付施工。
5、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报公司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6、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实际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预审计,以审计结果对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7、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有关部门和档案室。
二、工程现场管理
1、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2、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同意。
4、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5、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6、工程质量,应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进行现场验收,并作好施工记录。
7、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8、工程竣工后,项目负责人要督促施工人员清理干净建筑垃圾,修复损坏的路面和其它设施、恢复周围环境。
9、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天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回访,并填写回访单,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返修合格后才能认为保修期已满,以签证后的回访单作为保修款之结算依据。
三、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1、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2、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目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3、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4、设计变更由项目管负责人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符合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领导阅批后进行。
四、合同的管理责任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交档案室存放归档。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3.工程预决算员、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
4.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档案资料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做好基建档案归档工作。
2、档案资料的收集,凡属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的设计资料,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的批复,地质钻探资料,土方平衡,室外标高、外水、外电、下水,施工预算,开工报告,测量定位记录,施工合同,工程协议书,图纸会审记录,修改设计资料,设计修改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室内设备安装资料和图纸,竣工结算,招投标工作文件等资料都属于收集范围。
3、档案资料统一由资料管理员(或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都必须主动将原件资料交档案室存档。档案室所存放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来查阅时,均必须办理手续,随查随还,不得任意携出室外。特殊情况必需借出时,由公司领导批准,限期交还。
4、对已竣工项目的基建档案资料,项目负责人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各种资料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