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印艺人士谈印刷坏账的合理解决
香港印艺人士谈印刷坏账的合理解决
大家有没有发觉整个过程中,有否白纸黑字证明,是否双方都同意并盖印作实,是否多数属口头承诺?在此情况下,危机正在酝酿,债务纠纷便应运而生。其实原因有很多,当中大部分是因人事关系做成的。大家都是打工,营业员又好,印刷厂师父又好,大家都不想影响自己的声誉,不如互相让步,以免日后关系恶化,于是便把合约细节等草草了事,把问题掩饰起来,奈何数年后买卖其中一方突然旧事重提,向对方索偿,尤其证据较充裕的一方,可能告上法庭,成为民事诉讼。近数年本港经济不景,很多面临财政困难的公司,都会重新整理账目,减少坏账,因而尽量寻找证据,收回年前所累积的坏账。
若真的不幸收到传票,被告一方便需回应,经初次聆讯后,法庭便要求双方提出更多证供,若牵涉一些技术问题,法庭便会要求控辩其中一方,联络专家证人,以便提出专业意见,尤其对印刷业而言,很多时双方提出的证据各有不足,经常出现「口同鼻拗」的情况,因而证人的证供(正式测试报告)内容,便占有重要地位。
其实,一些基本数据还是必需的,法庭是不会只听取专家证人的专业意见而作出判决,始终法官会听取一切意见后,评核谁是谁非,才作裁决。而确实证据较多的一方,往往是支持法官相信的根本。因此在搜集证据期间,绝不能草草了事。其实,有很多时候一些有力的文件证明,是一大武器,如合约、报价单等等,其细节内容均有左右大局的力量。例如印刷品的尺寸是否合乎要求,到货日期是否在预期内,有些甚至涉及颜色问题,原材料的质量是否合乎规格等问题,都是考虑因素。而往往提出这些要求,才需要为物料或成品测试。此时,专家或有关测试中心会考虑所作之测试是否可行。另一方面,就是那些样品又是否适合或足够应付测试要求(一般国际标准的测试方法都需要一定数量的样品)?到了一切准备就绪,双方便会于法庭相见,作供,并等待判决。通常要完成整个过程,最少要花一年半时间。其实法庭对于类似的案件,一般希望双方庭外和解,以便早日告终。
另一类情况,就是双方会私下协议解决事情,这是一个较温和的做法,但在双方商讨期间,首先要考虑责任问题,目的只有一个,将责任平均分配,令金钱损失尽量减低。此等事件多发生在印刷厂与物料供货商之间,尤其一些变得无迹可寻又没有标识列明的物料,连实际进货时间都不清楚,有部分甚至怀疑该批物料是哪一家供货商的,更有些拿来六、七年前的样品,和今天的样品测试对比是否一样或同厂生产。
其实测试并不是一般人想到就能做,有些厂或供货商连对自己物料的基本认识也没有,天方夜谭想出大堆没有可能做的测试方法,这样只会自讨苦吃。此时最先可询问生产部的技术员,他们会比营业员或客户本身认识更多。得到有关资料,经双方协议同意的方法才实行。另外,在测试方面,要尽量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其实于印刷物料而言,纸张、油墨等等都会有一些国际认可的测试方法,如ASTM、ISO、TAPPI等(这些测试方法日后再跟大家讨论),它们都是能建立在测试后得出一系列参考价值极高的数据,作为比较之用。各位请紧记一点:要有比较,数字才有其意义。此后经过比较、推理、分析、结论,才可公平地把责任归于那一方。
很多时候,大家到最后才发觉各方面也有责任。如客户根本没有足够数据供应,错误应用物料,物料过期,生产程序出现问题,最常发生是双方沟通不足或因货期紧张,导致后期大量印刷问题频生。屡见不鲜的有承印物表面耐磨力不足,纸张发黄,油墨干燥缓慢,裱胶后起泡,颜色深浅不一,精装书纸板外弯,包装发霉等等。等到这些问题出现,已于事无补,反映生产、管理等过程,完全欠缺预知性、警觉性。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客户、负责任的厂家、负责任的供货商。理应义务提供各方面数据作三方的参考。物料特性、生产流程变量、产品要求、目标成本、价格等,均是很重要的数据,为免浪费这方面的资源,务必要尽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而买卖双方都需要把上述数据整理妥当,方便文件库存,以便日后翻查。
以上所说,只是近来经常发生于作者身边的事情,大家请借镜。当大家遇到同类情况,请尽量找相关专业人士研究,收集各方意见,并留意身处的环境、公司运作模式,想想是否一个合适时间作出改善,减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