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印刷工段制程检验
印刷工段质量检验工作指示
1.0目的
1.1 保证流程印刷工序的半成品合格及流向下工序的印刷半成品合格。
2.0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所有印刷工段。
3.0检验工具
3.1精度为1mm的钢卷尺。
4.0抽检标准
生产数量 |
抽检比例 |
1~100 |
首﹑末件检查 |
101~500 |
抽检5PCS |
501~1000 |
抽检10PCS |
1001~3000 |
抽检20PCS |
3000以上 |
抽检1% |
以上抽检比例包括首末件。
5.0工作流程
5.1 印刷前检验﹕纸质﹑尺寸﹑裱胶﹑压痕线要符合生产单﹑唛头单(图纸)或样办要求﹐若唛头单或生产单要照样办的﹐PQC 应向样办管理员领取样办做参考。
5.2 印刷首件按以下内容检验﹐并将结果填写在《半成品检验报告》上。
l 图案文字(包括内容﹑形式)
l 印刷位置
l 颜色
l 裁切刀口
l 纸箱的成型等
l 首件确认必须保证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的情况下才判合格﹐如不合格则反馈机手继续调试﹐直至OK为止。
5.3 印刷中﹕
在保证印前及首件检验合格的情况下﹐PQC员在唛头单及生产单签名作实﹐印刷机手才可以连续生产﹐在生产过程中﹐PQC员根据生产时间按比例均匀进行检验﹐若发现产品有不符之处﹐要及时提醒生产人员予以纠正﹐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在发现问题的该卡板货品上用流程卡注明问题点﹐以提醒下工序留意。印刷最后作末件检验﹐并将结果填写在《半成品检验报告》上。
5.4 判定﹕
5.4.1一款货印刷完后﹐PQC按以下标准作出判定﹕
项目 判定 |
CR |
MAJ |
MIN |
备注 |
不合格 |
有1PCS以上 |
50%以上不良 |
100%不良 |
三者中有任一项存在均判不合格 |
合格 |
无 |
50%以下 |
不定义 |
三者同时满足时判定为合格 |
以上比例均为抽检比例
5.4.2 PQC判定合格后﹐直接进入下工序﹐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5 《半成品检验标准》如附表
6.0 相关表格
6.1《半成品检验报告》 RE-OP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