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财产管理控制程序
顾客财产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顾客的财产进行标识﹑验证﹑保护和维护的控制﹐确保顾客财产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顾客提供的产品(原辅料﹑零配件﹑啤模﹑菲林﹑样办等)﹐技术文件(技术类电子文文件﹑图纸﹑验检标准等)的控制和管理。
3.0职责:
3.1营业部负责对顾客提供所有财产信息的造册凳录及图纸﹑样办﹑菲林的保管。
3.2技术开发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样办﹑啤模﹑胶版﹑菲林﹑图纸(色稿)﹑技术类电子文文件等的验证﹐技术类电子文文件的备份保管。
3.3彩印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彩纸﹑彩标的验证﹐对彩印菲林进行保管。
3.4品管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检验标准进行验证及保管。
3.5生产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胶版﹐啤模进行保管。
3.6仓库负责对顾客提供的彩纸﹑彩标及零配件等进行入库数量的点收并做好标识与贮存保护。
4.0作业流程(见附件一)
5.0作业程序
5.1顾客财产的接收
顾客提供的财产统一由营业部造册登录﹐并填写<<顾客财产列表>>以作记录﹐因顾客需要﹐有时品管部直接接收相关的检验标准﹐品管部必须通知营业部﹐并在<<顾客财产列表>>上作记录。
5.2顾客财产的验证及保管
5.2.1样板﹑啤模﹑胶版﹑菲林﹑图纸(色稿)﹑技术类电子文文件等交技术开发部验证﹐验证合格则将图纸(色稿)﹑样办﹑菲林交营业部保管﹐技术类电子文文件由技术部备份保管﹐胶版﹑啤模由生产部保管﹐验证不合格应填写“顾客财产异常记录表”及时反馈客户与顾客协商处理。
5.2.2彩纸﹑彩标交彩印部验证﹐合格则入彩纸仓﹐不合格则填“顾客财产异常记录表”及时反馈客户﹐与顾客协商处理。
5.2.3客户提供标准由品管部进行确认﹐可行则采纳﹐不可行则及时反馈客户﹐与顾客协商处理。
5.2.4其它原辅料﹑零配件等﹐若顾客有提出检验要求且在本公司有能力对其进行检验﹐则由IQC根据其标准进行检验﹐否则由仓管部验证其品名﹑规格﹑数量后可直接入库。
5.3顾客财产的分发及使用﹕
5.3.1顾客财产的分发应由保管部门填写分发“顾客财产分发清单”分发给相关使用部门使用﹐各保管使用部门按顾客名称﹐财产类型等不同进行建档保管。
5.3.2顾客提供的财产应用于顾客指定用途﹐未经顾客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或做不适当的处理。
5.3.3在贮存﹑维护﹑使用中发现顾客提供财产有异常现象(丢失﹑损坏﹑不适用等)时﹐应及时反馈保管部门并退回异常品﹐由保管部门进行适当标识﹐并及时出“顾客财产异常登记表”给营业部﹐营业部确认后及时反馈给顾客﹐与顾客协商处理办法﹐未经顾客同意﹐不得对顾客提供的财产作修改﹐报废等处理。
5.4顾客财产的更改
当顾客对提供的数据作出修改后﹐营业部以“内部联络单”知会保管部门作相应更改﹐保管部门依照“顾客财产发放列表”对原数据产品进行修改或回收﹐确保使用部门为最新版。
6.0相关文件
无
7.0记录
7.1顾客财产清单RE-OP14-01
7.2顾客财产异常记录表RE-OP14-02
7.3顾客财产发放清单RE-OP14-03
7.4内部联络单RE-OP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