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B/T 18893一2002
商品零售包装袋
Shopping bag
2002一11一26发布2003一04一01实施
本标准塑料类袋部分条款参照日本JIS1 711-1994制定《聚乙烯薄膜包装袋》。
通过本标准的制定,将规范我国各类商品零售包装袋的生产与使用,提高商品零售包装袋的质量水平,保证人身健康,减少对环境影响。
本标准 由中国包装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 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袋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 由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 主要起草人:华克勤、牛淑梅、康莉、王英、许卫红
GB/T 18893- 2002
商品零售包装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零售包装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薄膜及牛皮纸、白板纸为包装袋基材的商品零售包装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翻月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 T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 T 4456-199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neqJ IS K6781:1994)
GB /T 6672-2001 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的测定机械测量法(eqvI SO 4593:1979)
GB 9 68 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 16 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 /T 12914-1991 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法(恒速拉伸法)(eqvI SO 1924.2-1985)
GB /T 15239 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GB /T 15482 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GB 1 80 06.1 一1999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T 18006.2-1999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降解性能试验方法
GB 1 84 55 包装回收标志
QB /T 1011-1991 单面白板纸
QB /T 2358-1998 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合强度试验方法
Q B/ T 3516-1999 牛皮纸
3 产品分类
3.1 以袋子材料不同分为两类:塑料袋类;纸、纸基袋类。
3.2 以袋子结构不同分为两型:提手型;无提手型。
4 材料要求
4.1 塑料袋所用薄膜材质应符合GB/T 4456的要求。
4.2 纸、纸基材袋所用纸质应符合QB/T 1011或QB/T 3516或相应纸的产品标准要求。
5 技术要求
5.1尺寸规格
商 品 零 售包装袋的外形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长度、宽度偏差为士2%,其他部位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5.2 厚度
5.2门各类袋子厚度应均匀。
5.2.2 非降解塑料袋厚度应不小于。.025 mm,
5.3 印刷质量
5. 3.1 袋子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 mm。
5.3.2 塑料袋印刷剥离率不大于20%
5.4 外观质量
5.4.1 袋质均匀、平整、无皱折;无杂质、无污迹。塑料袋应无气泡、缩孔、针孔等缺陷。
5.4.2 印刷袋宜印有“可降解袋”、符合GB 18455-2001中的回收标识或其他环保提示。
5.4.3 食品袋应有食品包装标识。
5.5 物理机械性能
5.5.1 塑料袋封口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
注:纸袋不考核漏水性
5.6 卫生性能
用于直接包装直接人口的食品袋,塑料袋卫生性能应符合GB 9687规定;纸袋卫生性能应符合GB 11680规定。
5.7 采用降解材料制造的袋子,其降解性能应符合GB 18006.1-1999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样预处理
将袋子置于温度23C 士2C,相对湿度50%士2%环境中放置4h以上进行预处理。
6.2 尺寸测定
6.2门袋子长、宽部位用分度值1 mm钢板尺测量,在所需测量部位的两个端面各测一次,取偏差最大值。
6.2.2 印刷套印
套 印 部 位用分度值为。.5 m m钢板尺测量,结果以套印误差最大值计。
6.3 塑料袋厚度测定及计算
6.11 塑料袋厚度测定按GB/T 6672-2001进行每个袋子各测定4点,取其算术平均值,结果修约至0. 001 mm.
6.4 印刷剥离率
6. 4., 在袋子印刷较多部位上切取试样,印刷面朝h,用透明胶带将试样四边固定在平滑的台面上露出试验部位:100 mm X 100 mm,操作过程中不要用手接触测量部位,用1800剥离强度为6.5 N/15 mm士1.0 N /15m m的胶粘带,取宽15m m,长175m m,贴于试样印刷面上,在75m m处折成1800,并在粘贴部位用质量为1 kg压辊来回滚压一次。然后用手快速进行剥离,剥离后用分度值。.5 m m钾板尺测量印刷剥离面积与残留面积。取三个袋子进行试验,取其平均值,结果修约至1000
6.4.2 印刷剥离率按式(1)计算:
6.5 封口强度
6.5.1 封口强度按QB/T 2358-1998进行。
6.5.2 塑料袋封口强度试验速度为300 mm/min士50 mm/min,
6. 5.3 纸袋、纸基袋封口粘合强度试验速度按GB/T 12914-1991进行。
6. 5.4 每个袋子各取四个试样进行试验,取其算术平均值,结果修约至。. 1 N/15 mm。封口不断而材料断时,封口强度以材料断裂时载荷计。
6.6 漏水试验
将袋子装人五分之一体积23℃士2C清水,保持静置,1m in后观察袋子底部是否有滴落水珠,并记录所观察现象。用三个袋子进行试验,以最小值为测量结果。
6.7提吊试验
6.7.1 试验设备:提袋疲劳试验机,振幅30 mm士2 mm,频率2 Hz-3 Hz,
6.7.2 将相当于2倍的标称内装物质量的颗粒混合物装满四分之三袋,然后悬挂在试验机上,观察袋体及提带处有无损坏。用三个袋子进行试验,以最小值为测量结果。
6.8 跌落试验
将实际内装物或相当标称内装物质量的颗粒状混合物装满四分之三袋,用胶粘带将袋口封上,从500 mm高于自由落下,试验地面为光滑水泥地面,观察袋子是否损坏。用三个袋子进行试验,以最小值为测量结果。
6.9 降解性能按GB/T 18006.2-1999相应规定进行。
6.10 卫生性能,塑料袋按GB 9687进行,纸袋按GB 11680进行。检验规则了,组批产 品 以 批为单位进行验收,同一规格、同一工艺、同一原料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最大批量不超过1万个。
7.2 检验分类
7.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厚度、印刷质量。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6个月;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2.3 监督检验质 量监 督机构监督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7.3 抽样
7.3.1 出厂检验按GB/T 2828规定的一次正常抽样方案抽取,采用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
7.3 .2 型式检验中的外观、尺寸、厚度、印刷质量按GB/T 15239进行,一次抽样方案(模式A)LQ=5.。其他项目按6.5,6.6,6.7,6.8规定数量从外观、尺寸检验后的样品中随机各抽取,不足部分从该批中随机抽取。降解性能、卫生性能从该批中随机抽取足够样品进行试验。
7.3.3 监督检验中的外观、尺寸、厚度、印刷质量按GB/T 15482进行,采用第二监督检验等级的抽样方案,r=2,N-210,D‑=7,n=12,其他项目按6.5,6.6,6.7,6.8规定数量从外观、尺寸检验后的样品中随机抽取,不足部分从该监督总体中随机抽取。降解性能、卫生性能从该监督总体中随机抽取足够试样进行检验。监督检验部门也可以根据检验目的,定出标准中主要抽样参数或选择其他适用标准。
7.4 判定规则
7.4. 1 合格项的判定
7.4.1.1 外观、尺寸、印刷质量检验结果按5.1,5.3,5.4规定进行单项判定。若符合标准规定,则判为该样品外观、尺寸、印刷质量单项合格,否则为单项不合格。
7.4.1.2 厚度、物理机械性能检验结果按5.2,5.5规定分别进行单项判定,试样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该项合格。否则判该项不合格。
7.4门.3 卫生性能检验结果按5.6规定进行单项判定。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卫生性能不合格。
7.4.1.4 降解性能按5. 7规定进行单项判定,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降解性能不合格。
7.4.2 合格批的判定外 观 、尺 寸、印刷质量、厚度、物理机械性能、卫生性能以及降解性能各项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合格,否则为该批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每批商品零售包装袋内应附有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厂名、厂址、规格、标称内装物质量、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员章等。食品包装应在标志中注明,外包装也应有标志的主要内容。
8.2 包装
商品零售包装一般用塑料薄膜包装或瓦楞纸箱包装,也可以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3 运输
该产品在运输时应保持外包装完好,防止机械碰撞及日晒雨淋。
8.4 贮存
商品零售包装袋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阴凉的库房内,堆码整齐,距热源不少于1m 。食品袋应贮存在周围无对其产生有害影响的环境中。降解袋应根据其降解性能确定合理贮存期,非降解袋贮存期从生产之日起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