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创始人被罚3040万!美盈森违规减持事件尘埃落定

发布日期:2015-11-16 文章来源:说明:文章部分内容来自于证券日报
  




美盈森违规减持事件终于尘埃落定,1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第二大股东王治军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两股东因为过往存在违规减持行为,合计被处以3040万元的罚款。这是近年来证监会对A股市场上市企业控股股东违规减持处罚最重的一笔。


两大股东违规减持被罚3000万

美盈森公告称,王海鹏、王治军、王某、王某太、任某华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5年1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美盈森7652.35万股,占美盈森总股本的12.52%。2014年7月25日当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美盈森达到总股本的5%时,王治军、王海鹏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美盈森,而是继续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减持美盈森。王治军和王海鹏在限制转让期累计超比例减持“美盈森”达5379万股,占美盈森总股本的7.52%,超比例减持金额约为7.38亿元。

记者发现,美盈森今年三季报业绩并不理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同比下滑35.65%。目前,美盈森因为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




减持前夕频现“利好”公告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公告中所提及的减持时间发现,美盈森控股股东家族的减持行为或许并不简单。

例如,公告提及,美盈森控股股东家族在2013年7月25日曾有2笔减持行为,2013年7月24日,美盈森发布了一份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提交的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鉴于美盈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种种行为,证监会最终决定,令王海鹏、王治军改正,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对王海鹏、王治军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转让期内的减持行为予以警告。

此外,对王海鹏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25万元罚款,对王海鹏在限制转让期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775万元罚款,对王海鹏合计罚款1800万元;对王治军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15万元罚款,对王治军在限制转让期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225万元罚款,对王治军合计罚款1240万元。

综合计算,美盈森王海鹏、王治军两大股东收到了证监会开出了3040万元的罚单。



被调查后美盈森诸事不顺


2015年对美盈森来说,称得上诸事不顺。从因违规减持被调查开始,美盈森先生遭遇股价狂泄、董事长辞职、业绩未达预期等不利因素影响。

7月13日美盈森停牌一个多月复牌,股票迅速出现断崖式下跌,仅仅三天时间,股价从47.7元狂跌到15.62元,目前美盈森股票牌停牌期间,股价在11.68元,错过了上两周的一小波牛市。

2015年9月11日,美盈森董事长、总经理王海鹏正式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由于王海鹏的辞职,美盈森总经理一职暂由公司董事候选人、销售业务总监张珍义担任。

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治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治军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相关子公司任职。

不久前,公司公布三季报,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3.9亿元,同比增长2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亿元,同比增长4.6%;实现EPS0.13元。业绩低于预期,毛利率下滑和费用率提升致单三季度增速出现下滑。




违规减持事件以王海鹏、王治军两兄弟被罚三千多万的代价结束,也就意味着美盈森即将告别这噩梦般的2015。展望未来的一年,美盈森这家集新型包装材料研发、包装产品设计与方案优化于一体的国内主要的“包装一体化服务”供应商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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