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黑社会开纸箱厂欺行霸市,如今头目被判处死刑!

发布日期:2019-07-21 文章来源:
  


  昨天上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符聪等28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其中,一审判处符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等12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是海南开展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判处死刑的涉黑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敛财千万

     符聪,绰号“不东”,男,临高县临城镇人,今年38岁。


     2006年以来,符聪通过符某勇、陈某闻、陈某宝、卜某禹等人贩卖、运输毒品,谋取非法利益。期间,符聪纠集陈某闻、符某彬、符某勇等人在加来市场以“摇鱼虾”等方式开设赌场,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并以符聪宗族、姻亲势力为基础,逐步确立以符聪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陈某闻、陈某宏、陈某河、符某彬、符某勇为组织骨干成员,陈某取、陈某宝、陈某盈、陈某海、陈某时、陈某合等14名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还有其他组织成员,该团伙逐步由恶势力发展壮大成为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称霸一方,长期盘踞临高美台、加来地区,持枪、钢管、砍刀等凶器,通过打砸、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垄断纸箱销售市场、争夺恒辉搅拌站供料运输权、操纵村委会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插手民间纠纷、非法占用农村土地等,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犯罪事实多达39起,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秩序,使该区域内群众安全感下降,危害后果严重。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非法财富,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其中,开设鑫万达纸箱厂,以非法手段垄断纸箱销售,获利600万余元;在临高禄到村开设砂场,非法采矿,获利410万余元;通过控制临高美台恒辉搅拌站的供料运输权,获取非法利益。非法获利部分用于维持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包括购买作案工具和给组织成员发放分红、工资等福利。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垄断市场争权夺利把持政权

     2015年5月,为增强组织经济实力,符聪出资在临高县美台开设鑫万达纸箱厂,在临高加来等地设立纸箱营销中心。


     2015年至2017年期间,符聪授意符某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强迫辣椒收购摊位购买、使用鑫万达纸箱厂的纸箱,并多次打砸瓜菜纸箱运输车辆,逐步垄断了该地区的瓜菜纸箱销售市场,严重破坏当地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013年8月,符聪指使骨干成员,纠集头星村和加来镇近百人持械聚集在恒辉搅拌站,从临城镇美梅村人手中夺得了搅拌站供料运输权。符聪授意陈某宏等人,指使组织成员见到美梅村人就打。


     2013年12月3日17时许,陈某宏指使团伙成员蒙面持刀追砍美梅村人刘某等人,致使刘某重伤二级。


     符聪为控制临高县基层政权组织支持陈某秀竞选临城镇头星村委会主任,指使陈某闻通过宴请村民、赠送香烟等方式贿买村民,纠集成员到各村拉票,以恐吓、威胁的手段迫使其他选举人退出选举。2013年7月选举当天,符聪组织马仔监视选票,非法控制村委会的选举。陈某秀如愿当选头星村委会主任后,积极配合符聪长期把持头星村委会、垄断土地资源、强揽工程项目、违规分配集体资产。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贩运毒品内外串供抗拒侦查

     为了谋取经济利益,2006年至2013年间,符聪还指使符某勇、陈某闻等人物色人员到云南、广西等地帮其购买、运输毒品,并将毒品运回海南,分给组织成员贩卖。


    经法院审理查明,符聪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4320.4余克;符某勇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1577.2余克;陈某闻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940余克;陈某宝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600余克,罗某运贩卖毒品一小包。


     符聪被羁押后,通过相关人员内外串供、翻。为了掩人耳目,符聪给参与贩毒的多位同案人起暗号,如“美国”“日本”“六年茅台”“九年茅台”等,通过传递纸条、电话等方式指使符某华、许某等人想办法让其他同案人翻供,设法找关系使其从轻判处、变卖处理其资产等,符聪使用这些方法和手段,以此对抗侦查机关,抗拒侦查和审判。


法院审判

     该案经过长达6天“马拉松”式审理,海南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符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等12项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某闻、符某勇、陈某海3名被告人均犯多项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陈某宏、陈某河、符某彬等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同时,判令陈某闻、陈某时连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某37942.5元丧葬费;陈某时、陈某慨连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1290.94元。扣押该团伙的作案工具和车辆,查封符聪的涉案宾馆、房屋、土地、公司等财产,追缴组织成员的违法所得,并没收聚敛的财物及其他收益。


真是大快人心! 

同意的怒戳花花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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