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种行为不能开增值税专票,你有没有中招?

发布日期:2017-11-17 文章来源:网易号“老三会计”
  


 1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销售预付卡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8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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