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4行业年底前持新证排污

发布日期:2017-12-26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年底前福建省水泥、石化、电镀、平板玻璃、炼焦、原料药制造、制革、纺织印染、制糖、农药、氮肥及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等12个重点行业543家企业将完成国家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这意味着,今后这些企业须持证排污,无证不得排污。

12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正在推进中

据福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年底内福建省火电、造纸、水泥、石化等14个行业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均须领取新版排污许可证。上半年全省已完成火电、造纸两个行业22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目前,水泥、石化、电镀、平板玻璃、炼焦、原料药制造、制革、纺织印染、制糖、农药、氮肥及有色金属冶炼行业12个重点行业共有54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正在推进中。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遵循‘应发尽发’的原则,但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尤其是手续不齐、存在环境违法的企业,不能‘开绿灯’,也就是说,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是不能领到排污许可证的。如上半年火电、造纸共238家企业申请,而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有220家。”相关负责人表示。

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转向“我要守法”

相比旧版许可证,新版排污许可证有了不少改变:分为正本和副本,由环境保护部统一规范管理。正本标注着单位名称、行业类别、有效期限、证书编号等信息。副本则是厚厚一本书,记录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方案、信息公开要求等信息。许可证上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监制”,最醒目的改变是许可证上多了一个二维码,也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往的排污许可证就是一纸行政许可,发给企业后往往被束之高阁,没有实际功能。”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环保部门和公众只要扫一扫二维码,企业的基本信息就能轻松获取。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必须履行自行监测的法定义务,并且做好台账记录和定期提交执行报告。企业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还要依法进行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

“对于企业来说,为获得排污许可证而采取生产工艺提升、环保设备改造等措施,从短期看增加了投入,从长期来看是倒逼企业提升技术、降本增效。”一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了新“身份证”后,企业环保信用多了一份证明,福建省拟将企业排污许可证按期申领情况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增强企业环保责任的担当意识。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行排污许可制,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实行统一规范、统一监管,实行“一证式”管理。这是在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的转变。

杜绝无证排污加快核发进度

根据规定,企事业单位须持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据了解,福建省已对各地火电、造纸企业逐一排查,严格核查未按期持证排污的火电、造纸企业。

对检查中发现的晋江市树林纸制品有限公司、祥恒(莆田)包装有限公司和南平市湖光纸业有限公司未按期持证排污的行为,当地环保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

接下来,福建省环保厅将组织技术专家下沉核发基数较大的地市上门指导,加快推进辖区内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进度,适时调度通报各地市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对核发工作严重滞后的地市开展重点督查。各级环保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严肃查处无证排污、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偷排偷放、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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