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大深圳!5家包装厂获锅炉改造补贴

发布日期:2019-06-25 文章来源:包装地带
  
摘要: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18-2020年)》(深人环规〔2018〕2号),现将2019年第一、二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拟补贴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深圳5家包装厂锅炉改造获补贴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18-2020年)》(深人环规〔2018〕2号),现将2019年第一、二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拟补贴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大气环境处业务经办人反馈。



此次公示的补贴项目分为两大类,包括电厂改造类和锅炉改造类。


在锅炉改造类补贴企业名单中,有5家包装企业,分别是锦胜包装(深圳)有限公司,联兴发纸品包装(深圳)有限公司,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兴包装(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泉港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根据各个企业锅炉改造费用,5家包装企业将获得20-60万元之间不等的补贴。



小贴士:《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怎样获得?


一.申请时间

据悉,申请补贴的单位必须在2017年1月1日后启动改造,并在要求时限前完成改造。本次补贴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二.补贴标准

《办法》明确,企业加快推进锅炉、挥发性有机物(VOC)等各项治理措施,并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改造的,可申请补贴。其中,在锅炉淘汰、改造补贴方面,深圳将对原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企业,改造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每蒸吨予以5.5万元补贴;对原使用柴油锅炉的企业,改造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每蒸吨予以3万元补贴。除电力、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用市政项目废气治理改造外,其余单项目申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申报过程

据悉,开展各类项目改造的企业应当通知经市人居环境委确定的技术评估机构对改造情况进行评估,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对生产废气排放进行监测。


经技术评估机构评估符合补贴办法,且监测达标排放的企业,可向区级环保部门(或者市环境监察支队、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提交补贴申报材料。


申请电厂、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类补贴的企业提交的资料包括补贴申报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环保审批文件、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改造施工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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